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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古区采取“121”工作法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红古区编办 采集时间:2015-05-15

    红古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通过“一加强两结合一提升”的“121”工作措施,切实做到增强事业单位法人守法意识,确保全区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圆满完成。
    “1”,即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学习。组织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业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详细解读了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的有关情况和修订后的《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有效提高了政策水平和思想认识。
    “2”,即一是做到机构编制管理与法人登记管理结合。对不按照条例和细则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通报其举办单位,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按照政策法规对相关单位进行机构编制方面的管控,进一步提高法人年度报告意识。二是做到法人年度报告与网上名称管理结合。我办指定各事业单位在网络红页或自建网站上公示其年度报告,既方便了社会监督,也促进了事业单位规范运行,更是进一步提高了事业单位网站建设和安全管理水平。
    “1”,即提升编制部门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红古区机构编制网和QQ工作群以及电话等途径,积极主动为事业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并在具体业务工作中进行耐心指导解释,为各事业单位顺利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提供的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