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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区编办三项措施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安宁区编办 采集时间:2017-03-27

    安宁区编办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加大创新管理和服务力度,不断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继续实行机构编制“零增长”。严把审批关口,除中央和省、市、区有文件明确要求外,不再受理新增事业机构、新增事业编制、新增领导职数、事业机构升格等事项。
    二是精减编制盘活资源。通过改革精简机构编制,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重新梳理和明确部门职责,规范机构类型,精简机构设置。
    三是严格执行“撤一建一”制度。把“撤一建一、撤二建一、多撤少建”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机构编制管理的根本原则和要求,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更多地用于加强中心、全局和重大民生保障工作方面。着力在总量内挖潜创新,做到“瘦身”与“健身”并举、管住与管活并进,确保完成控编减编和保障重点的双重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