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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编办坚持“三项原则”规范进人用编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榆中县编办 采集时间:2015-11-18

    榆中县编办在机构编制管理中,按照改革、管理、监督、法制化建设“四位一体”的工作要求,坚持“三项原则”,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健全用编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编。
    一是坚持用编申请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增人单位在本单位有空编的前提下,向编办提交申请,编办对增人单位的人员编制情况及空岗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开具编制使用表,用人单位凭编制使用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人员调动手续,做到“进人须有编、用编先申请”的基本原则使用编制,杜绝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进人、不按程序进人,从源头上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无序增长。
    二是坚持动态管理原则。按照“总量控制、盘活存量”的原则,“管住”、“管好”、“管活”编制资源,坚持将空余编制优先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优化配置编制资源。
    三是坚持分类管理原则。按照“分类管理、专编专用”的原则管理编制,严格遵守行政编制、专项编制、事业编制分类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防止了机关事业单位混编混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