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编办不断优化机构编制管理手段
信息来源:市编办机关处转载
文章作者:杭州编办
采集时间:2014-07-29
杭州市编办始终坚持“管住、管好、管活”机构编制资源理念,不断创新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举措,保障机构编制严格管理。
一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举措。创新出台了机构编制评估办法,确立机构编制评估标准,并将评估纳入市综合考评内容,提升评估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制定实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明确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标准和依据,增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出台严控机构编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参公”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一级,并以2013年杭州市机构编制数为基数,严控机构编制增长。制定出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规范编外用工管理。参照省编委办做法,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市委巡视工作范围,强化各单位“一把手”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开展“机构编制培训进党校”活动,在市委党校各类主体班次中纳入机构编制培训内容,目前已培训授课2次,较好地增强了市管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意识。
二是深化机构编制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在全市5500余家机关事业单位18万余名人员纳入实名制数据库管理的基础上,今年又开发了信息预警功能,实现在超编、超职数、事业单位登记不合格等情况下,用编计划和领导职数预报备案预警提示及审核过程暂停管理,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建设完成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管理新模块,将编内编外用工全部纳入实名制系统,为编内编外用工统筹使用提供数据保障。同时,进一步深化机构编制信息与组织部、财政、人力社保局等部门的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实名制数据信息基础性、权威性作用。深入指导和提升区县市机构编制实名制建设,帮助开发完善实名制系统及应用模块,强化区县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三是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整改;积极与审计部门沟通衔接,精心筹划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同步开展机构编制责任评估的“联审评估”工作;扎实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项检查,以“上门服务”方式,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督促整改。同时,对219家市属公益类事业单位2013年度报告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举措。创新出台了机构编制评估办法,确立机构编制评估标准,并将评估纳入市综合考评内容,提升评估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制定实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明确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标准和依据,增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出台严控机构编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参公”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一级,并以2013年杭州市机构编制数为基数,严控机构编制增长。制定出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规范编外用工管理。参照省编委办做法,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市委巡视工作范围,强化各单位“一把手”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开展“机构编制培训进党校”活动,在市委党校各类主体班次中纳入机构编制培训内容,目前已培训授课2次,较好地增强了市管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意识。
二是深化机构编制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在全市5500余家机关事业单位18万余名人员纳入实名制数据库管理的基础上,今年又开发了信息预警功能,实现在超编、超职数、事业单位登记不合格等情况下,用编计划和领导职数预报备案预警提示及审核过程暂停管理,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建设完成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管理新模块,将编内编外用工全部纳入实名制系统,为编内编外用工统筹使用提供数据保障。同时,进一步深化机构编制信息与组织部、财政、人力社保局等部门的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实名制数据信息基础性、权威性作用。深入指导和提升区县市机构编制实名制建设,帮助开发完善实名制系统及应用模块,强化区县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三是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整改;积极与审计部门沟通衔接,精心筹划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同步开展机构编制责任评估的“联审评估”工作;扎实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项检查,以“上门服务”方式,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督促整改。同时,对219家市属公益类事业单位2013年度报告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