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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建立六项制度 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皋兰县编办 采集时间:2013-12-04

    皋兰县通过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已初步形成了“上下左右联动、各负其责把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建立人员入口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人员入口审批程序,新增人员入编按照编制部门审核、编委主要领导审批、组织或人社部门办理人事调动手续、财政部门核拨工资及经费的“四道”程序办理,切实控制全县总编不超。

    二是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纪检、组织、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的联席协调会议制度,就编制调配工作进行协商,同时总结协调配合工作经验,逐步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机构编制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是建立人员编制动态调剂制度。凡是涉及制定考录计划、政策安置计划、人才引进等计划时,组织、人社部门均事先征求县编办意见。对一些事关全县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部门,在人员编制数量上尽量给予保证,充分发挥编制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的职能作用。

    四是建立资源共享制度。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定期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核对机构、人员编制信息,领导信息与组织部门、干部信息与人社部门、财政统发人员信息与实名制系统信息均保持一致,各部门之间建立了台账相互抄送备案制度,定期核实,确保信息一致、资源共享。

    五是建立监督监察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对不履行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工作职责、未按规定程序使用编制、领导职数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纪追究责任,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
六是建立配套保障制度。全面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证》、通过《编制使用单及通知单》、《新增人员入编证明单》、《部门领导职数使用单》、《出编证明单》等相关表单规范流程,保障调配合监督制约机制顺利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