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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委编办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自评工作
信息来源:督查科 文章作者: 采集时间:2021-04-26

根据省委编办的统一部署,为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切实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兰州市委编办于近期组织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了市县机构改革方案落实、“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自评工作。

一是自查《“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贯彻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开展“三定”规定启动和起草、审核和协调、审定和发布、执行和监督等工作;是否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

二是自查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重点自查是否按改革方案调整优化机构设置;是否把优化职责作为关键,促进部门间和部门内部优化协同高效;是否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情况。

三是自查“三定”规定执行情况。重点自查是否按“三定”规定设置机构、配置职责;是否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内配备人员和领导干部;是否对“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