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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政府部门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兰州市区县政府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 采集时间:2018-10-26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为深化“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8〕78号)和省审改办《关于印发〈甘肃省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甘审改办发〔2018〕2号)要求,在《甘肃省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的基础上,
    市审改办征求了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意见,汇总形成《兰州市政府部门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和《兰州市区县政府部门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市级办事目录》《区县指导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市级办事目录》和《区县指导目录》是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解决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不规范、口径不一致、上下不统一、数量相差悬殊等问题。《市级办事目录》共列入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715项,其中“最多跑一次”事项617项,市政府各部门必须予以落实。《区县指导目录》共列入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750项,其中的625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具有普遍性、底线性要求,各区县政府必须予以落实。
    二、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一网通办”的要求,以群众和企业办好“一件事”为标准,积极与省级业务部门衔接沟通,持续做好本系统市县两级“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梳理规范工作,尽快编制完善服务指南,并督促指导各区县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的落实。
    三、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要对照《市级办事目录》和《区县指导目录》,对已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进行调整更新,向社会公布。要强化上下衔接,确保全市范围内同一事项在名称、适用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方面达到统一。同时,要对标先进,结合各自实际,继续减少要件,优化流程,确保年底前完成“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总事项80%以上的任务。
    四、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要对照《市级办事目录》和《区县指导目录》,10月18日前完成加载和调整更新甘肃政务服务网兰州子站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内容,10月31日前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兰州子站在线办理。市审改办负责审核权力事项库的加载和调整,市大数据局负责审核公共服务事项库、便民服务事项库的加载和调整及“一网通办”信息化技术支撑。
    五、对《市级办事目录》和《区县指导目录》进行清单式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动态调整。市、区县事项的调整由市级各业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级各行业部门具体调整。《市级办事目录》和《区县指导目录》执行中涉及各行业的具体问题,请向省、市各业务主管部门咨询。
    六、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确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权力事项库、公共服务事项库、便民服务事项库的日常维护,10月16日前将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市审改办、市大数据局。
    联系人及电话:叶俊洁(市审改办) 4659060(传真)
    金安霞(市大数据局) 4538228
    万维公司项目部 8558924



兰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71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