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第二批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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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时间:2018-06-12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根据《兰州市权责清单管理暂行办法》,因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和职责调整等变化,经2018年5月4日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市生态局、市质监局的296项行政职权。其中:法律法规修订取消58项,220项合并减少155项、保留65项,法律法规修订增加17项,变更名称1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及时调整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兰州子站公布的内容 。
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全面实行“一窗办”,优先推行“一网办”,优化流程“简化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效率“马上办”,努力做到“最多跑一次”。
附件:兰州市政府部门第二批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目录
市政府第二批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目录的通知.doc
根据《兰州市权责清单管理暂行办法》,因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和职责调整等变化,经2018年5月4日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市生态局、市质监局的296项行政职权。其中:法律法规修订取消58项,220项合并减少155项、保留65项,法律法规修订增加17项,变更名称1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及时调整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兰州子站公布的内容 。
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全面实行“一窗办”,优先推行“一网办”,优化流程“简化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效率“马上办”,努力做到“最多跑一次”。
附件:兰州市政府部门第二批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目录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17日
2018年5月17日